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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严禁酒驾醉驾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1-16

总队所属各单位、部门及党支部:

为贯彻集团纪委警示教育大会精神,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行为,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,坚决扼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,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、压实主体责任

总队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,以身作则,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,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职工的日常教育提醒,做到及时提醒、及早教育,进一步强化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。

二、严明纪律规矩

近日,集团纪委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重点通报了2起集团内部酒驾醉驾的违规典型案例,北新建材原客户经理简中国,中国建材副总经理秦献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醉驾引起交通事故,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及罚金,经其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,解除劳动关系。酒驾醉驾绝不是小事,广大党员干部及全体职工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,以案示警、以案为戒,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政策法规,保持清醒头脑,严守纪律底线,强化自我约束,树立良好生活作风,远离酒驾醉驾高压线。

三、严肃执纪问责

总队党员干部和职工若发生酒后驾车行为,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从严从重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    新疆总队纪委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11月15日